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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1. 目的

    课程委员会的宗旨是确保雪学院的学术诚信 促进学院教育项目的不断完善.

  2. 会员

    课程委员会是教务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 投票 委员会由各教学部选出一名委员组成(参议员除外) 和院长),由学院参议院任命的参议院代表和主席 通识教育委员会委员. 首席学术官是无表决权的成员 委员会成员. 学生成功办公室和注册办公室各自任命 无投票权的委员会成员.

    选举将在秋季学期第一次会议之前完成. 一个课程 委员任期两年(可连任). 如果一个委员会成员 不能完成其任期的,由该议员所在部门选举 代替者,以完成任期. 临时出缺由选举补缺 或由学院院长任命,由各学院决定.

    课程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连续六年 额外服务期限间隔两年.

  3. 小组委员会

    通识教育委员会监督通识教育计划. 该委员会 邀请、发起、审查和批准对GE项目成果提出的建议 和课程.

    学术标准委员会裁决涉及学术制裁的问题 学生. 该委员会审查涉及学术欺诈和 学术地位. 委员会也可以审查政策并提出建议 这些领域的政策变化. 该委员会还对例外申请作出裁决 学术政策.

  4. 主席的职责

    委员会将选举一名分部代表,任期一年(可连任) 在每年秋季的第一次会议上或之前担任主席. 委员应已任职 前一年对该委员会有资格被选为其主席.

    主席有责任召集委员会开会,主持会议 会议,并提供议程. 在主席缺席的情况下,由主席 是否会从委员会其他分部的代表中指派一名临时主席. 主席将指定一名记录员,记录并公布会议纪要,并保留一份 委员会审议和决定的所有事项的档案. 主席将确保 课程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可供任何有兴趣人士查阅 校园社区的成员. 主席也有责任看到校园 社区被告知委员会通过的任何重要政策更新.

    主席将经常邀请感兴趣的校园社区成员见面 在特别的基础上与委员会合作. 任何人或多人均可要求安置 为向委员会就某一问题发言而列入议程.

    在适当情况下,委员会主席将与首席学者协调 主任要确保提供课程发展方面的在职培训 委员会的成员,包括访问和咨询课程负责人 参加附近学院和大学的委员会,参加会议 培训和课程开发的新方法在哪里.

  5. 委员的权力

    委员会中任何有表决权的成员都可以提出动议. 每个有投票权的委员会成员 会对动议投一票吗. 为了通过一项议案,至少要有百分之五十的赞成票 委员会或四名有表决权的成员必须出席. 多数通过的动议 委员会中有投票权的成员(不仅仅是在场的大多数)会这样做 除非获得额外批准,否则不得构成学术政策.

  6. 委员会的职责

    为了维护学院的学术诚信,课程委员会负责 执行以下职责:

    1. 委员会采用课程发展的最佳做法,并与之保持同步.
    2. 该委员会确保课程符合严格和卓越的高标准 并且与犹他州高等教育系统的政策相一致.
    3. 委员会制定、审查和执行有关创建、维护、 修改和取消所有课程和学术项目.
    4. 委员会邀请、发起、审查和批准创建的提案, modification, and elimination 当然,还有学术课程; the 委员会 may 拒绝或退回任何不符合既定标准的建议 或者违背了学院的使命.
    5. 该委员会制定、审查和执行影响学术诚信的政策, 比如增减、考试学分、同步招生和学术欺诈.
    6. 该委员会监督课程和学术项目的定期评估.
    7. 委员会与利益相关方(如院长、系主任、 (及注册处),以确保其政策和要求具有建设性和合理性.
    8. 该委员会监督和执行课程政策,并进行协调 在必要时与首席学术官进行沟通,以实现该等强制执行 或者履行任何职责.
    9. 与院长、教务长、首席学术官、委员会合作 是否有责任确保有足够的程序需求选择 每学期提供.
    10. 与发音官协调,委员会监督发音 当然,还有学术课程.
    11. 该委员会听取对学术标准所作决定的上诉并作出裁决 委员会.
    12. 该委员会听取对通用电气委员会所作决定的上诉,并对其作出裁决.
    13. 委员会设立小组委员会,并委派其上述职责 给他们或其他适当的机构这样做可以提高效率,同时保持 academic integrity; an appropriate body in this context refers to any person, 委员会, 或最终对教务委员会或教务委员会负责的行政单位 首席学术官,或其作为代表的服务已被批准 适当的主管.
    14. 委员会举行公开会议.
    15. 委员会保留必要时进入非公开会议的权利.
  7. 上诉

    上诉政策见参议院管理文件.

  8. 修正案

    课程委员会章程的修订程序如下:

    1. 本章程的修正案可在任何定期商务会议上通过 课程委员会. 建议应作为书面声明提交主席. 提出的变更事项,应当在定期会议上讨论表决 对上述投票程序. 批准提议的改革,三分之二的人赞成 出席者必须投赞成票.
    2. 课程委员会章程只有经全体学生正式表决后方可修改 委员会. 经批准的修正案应作为资料提交教务委员会 项目.
  9. Bylaws

    课程委员会起草自己的课程 Bylaws 包括日常操作、计划和程序.

 

批准:1/28/2019
修正:2/8/2019